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选择我公司作为您的保险经纪人,为您办理保险业务。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监管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如果您对本告知书中的内容存在疑虑或异议,请您联系我们,以便我们为您进行解释和说明,使您能够充分理解,从而帮助您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本告知书及是否使用我们的服务。在您确认接受本告知书全部条款之前,请勿点击确认或进行下一步操作。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 环平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
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6弄1号503室
3. 许可证名称及编号:《保险中介许可证》,编号:260937000000800
4. 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2月16日
5. 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6. 经营区域: 全国区域内 (港、澳、台除外)
7. 联系方式:4006-689-081
二、投保提示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在投保前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请您重点关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权利义务、比例赔付或者给付、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服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您也可以向我公司服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等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三、其他提示
(一)我公司将基于您的利益,为您与保险公司之间订立保险合同提供经纪服务,并根据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二)我公司已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缴存保证金。
(三)我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服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您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并向我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6-689-081。
环平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